蓋了數月的厚棉被,在昨晚終於給踢到一旁;台北今年的冬天,似乎比往日要長。
稍不留神,三月天便已過了一半;時光推移的速度,在年過三十以後,彷彿又更加快了一些。記憶中才剛慶祝完奔三,怎不一會兒功夫,便馬上要奔四了?
在往回公館的巴士上,一個長相清秀,五官漂亮的活像是尊洋娃娃的年輕女孩在對面坐了下來。 我忍不住偷偷地打量了她幾眼,從打扮和稚氣的臉龐看來,猜想應該只有十七、八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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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闔上眼,暗自感嘆那段虛擲的青春;我睜開眼,又偷瞄了一眼那喚醒我體內大叔魂的美麗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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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總和朋友開玩笑說,年齡不是問題;但五十歲男人愛上三十五歲的女人是一回事,三十五歲的男人愛上二十歲的女人則是另一回事。 沒有人會質疑一個三十五歲的女人是否擁有足夠的智慧或經驗去挑選一個適合她的男人;但對一個二十歲的女孩來說,愛上大叔,可能會是她生活中最辛苦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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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公車上偶遇這位讓人心動的少女,我恍然大悟,「老少配」這碼子事,在我的身上大概是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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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同樣在公館下了車,過馬路時我不經意地又瞄了她一眼;心想「如果我還是十七歲的話,說不定就可以大方地向她要電話號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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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到自己已經加入奔四的行列,那些青春期的熱血,如果真還有任何剩餘的話,也該用在事業上頭。 家家酒,大叔也跟著玩像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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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回家的路上,想起了我數不清的榮譽岳母,每個都熱情地說願意把女兒嫁給我;但問題是,到今天我連半個人影都沒見過。 於是驚覺,會不會我雖然合岳母的口味,但卻不是女兒們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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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天,春台北;
男人奔四,得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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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去腦海中逐漸模糊的少女臉龐,眼下有太多要緊事兒該忙;春天的遐想,就讓夜裏迎面吹來的春風,給輕柔地拂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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