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年齡的算法,我聽過好幾種版本;希望快點長大的,會自動加上一年虛歲,把自己講老一點;希望慢點變老的,則是否定虛歲的存在,有些在年尾出生的,甚至要把計算後得到的數字再減一。相反如果是年初出生的人,則會故意忽略這項事實,暗自為帳面數字比自己的實際年齡還小了將近一年而沾沾自喜。
今天是我的生日,用 2024 減去 1979,我滿四十五歲了!但不確定是否是因為青春的歲月過得太混,我絲毫不感覺自己有在這個世界生存了那麼長的時間;如果繁花盛放的四十五年只消眼一霎就化作雲煙了,那秋殘葉落的末段人生,會不會也是同樣地一不留神便在雙眼一睜一閉之間便悄然流逝了?我深深地吸吐了一口氣,感歎很多以前想不通的事,打不開的結,在旅途慢慢接近尾聲的時候,突然間便不再那樣的惱人、苦悶了。就拿大半生虛度,一事無成這件事來說吧,以前只要每次想到這個環節上,便猶如繞進了一條沒有出路的死巷子那般,不管怎麼繞,就是繞不出來;直到活的時間夠長了,才赫然發現,原來這世上大多數人的結局,其實也都是同樣的普通和平淡,終生一事無成。例如我父親在銀行上班上了一輩子,退休時同事們給他鼓鼓掌拍拍手,經理代表銀行給他頒一座獎牌,上面可能刻了「功在奉獻」或者「勤懇敬業」,然後他三十幾年的職涯也就結束了。若問他辦成了哪些大事,我猜想他大概會茫然地答不出話來吧?但我並不覺得爸爸那樣有什麼奇怪的,因為多數人的父母,我猜大概也都是類似的情況吧?光是能衣食無缺地過安生日子,養家糊口,就已經難能可貴了,哪裡還有閒暇和心思去煩惱什麼「一事無成」的偽命題。但令我好奇的,是為何「一事無成」會令人感到焦慮,甚至羞赧?在十五年,三十年後,我還會在意自己依舊是一事無成嗎?假使醫學的進步讓我可以「健康地」再活四十五年,我又會想要做些什麼?一個人不管是實度還是虛度,時間過去了,就是過去了,殘酷的現實是,沒有人知道自己還剩下多少,因此醒著的每一刻都彌足珍貴;歲月在你眼睛一睜一閉間,便會如雲煙般,無聲無息地隨風消散。
或許是因為收到了 Uniqlo 的會員生日祝賀折價券 e-mail 吧,我下意識地打開了優衣庫的網路商店來瀏覽商品,意外發現了感動褲推出了已經停賣很久的 natural 色(接近米色),於是立刻選了一條放進購物車,為了湊足免運金額,便又加了一件白色 Oxford 襯衫,才心滿意足地結賬。我其實從不刻意過生日,也沒有送自己禮物的習慣,但 natural 色的感動褲已經好久沒有看到過,清心寡慾地活到了這把年紀,若真要說還有哪些追求的話,那大概就是「感動」了吧!(或者是買到喜歡顏色的感動褲時,也能勉強充數)我最近總是會有類似的感覺,例如有些本來以為不會再見到的人,因緣際會地久別重逢了,便能開心上好一段時間;本來以為買不到的顏色,在生日這天突然有賣了,心情便能愉快上一整天;因此我提醒自己,生活中可以獲得感動的地方其實很多,形式無限,豐儉由人。
近來不單是衣服的款式越穿越素,越來越簡單,我的生活基本上也是朝同樣的方向在演化。以前一次專心讀一本書,一本讀完了,才接著讀另一本;現在一次讀好幾本書,英文、法文、中文三種語言的都有,有時讀這幾本,有時讀那幾本,有時一天內就換讀七、八本,Kindle 裝置內更常備十數本隨時補位。或許是離開職場後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閱讀中度過吧,我對閱讀這項活動的感想是,沒在讀的時候,總覺得沒什麼東西值得讀的;等開始讀了以後才發現,這世上值得看的書,多到自己一輩子都看不完。於是我不禁思忖,倘若一個人愛書的程度,遠高於他對錢的渴望,那不是會非常幸福嗎?因為追逐錢的過程通常很辛苦,特別是對那些沒有父母或長輩幫忙的無產階級來說,錢不是愛不愛的問題,而是要在這個世界生存的重要資源,因此不論願意與否,每個人都必須去面對和處理自己和錢的關係。所以如果一個人若是愛錢勝過一切,不論他是貧還是富,我猜日子大概都不會輕鬆,因為我只聽到過人為「財」死,或者朋友間為了「錢」反目成仇,卻很少聽到有人因為「愛書」而受罪的。這或許也是我為什麼會覺得愛書的人比愛錢的人更容易獲得幸福的原因吧!一來書的取得成本不高,實在買不起的人,還可以到圖書館去借,不僅供應源源不絕,更重要的是它不像錢一樣會跑給你追,而是靜靜地在某個地方等著和你相遇,等著和你一起去探索大千世界。因此,我四十五歲的生日禮物,并不是 Uniqlo 的 natural 色感動褲,而是發現自己現在屬於愛書多過愛錢的類型,所以那怕財富的水準未來不再大幅提升,我依然有很高的機會擁有「幸福」的下半生。
不知道為什麼,最近總想起一個人,那是大約三十年前在台南總理餐廳打工時,認識的一個大我幾歲的高職生同事。十五或十六歲的我,對升學的興趣缺缺,因此打算離家出走和這名大家都管他叫阿二的黑壯青年一起到外地謀生。當我以為一切都已經講定,做好遠行準備的時候,有天他突然約我到一家咖啡店去碰面,我本來以為是要商討關於之後的計劃,但他只是東扯西扯地閒聊,接著拿出一副撲克牌來,面無表情地對我說,來玩牌吧。當他提議賭錢時,我只當他是為了提高玩牌時的興致,因此讓我配合「假裝」賭錢;我當時之所以會這麼想,是因為才十五、六歲的我,明顯玩不起那麼大的賭注。但當這天的牌局結束,阿二問我說,什麼時候把輸他的二萬多塊給他時,我悵然若失地瞪大了眼回他:「不是假裝在賭錢而已嗎?如果是我贏了,我也不會針對向你收錢呀!」。阿二的表情如同川劇變臉般,一瞬間從吊兒郎當轉換成面目猙獰,接著用無賴的口吻對我說:「誰和你假裝啊!願賭服輸,你有種就給我賴賴看!」;於是這個原本應該帶著我到處去闖天涯的患難兄弟,反倒成了從時薪只有 75 元的孩子身上騙走兩萬多元的下流人渣。當時之所以決定付錢,與其說是害怕阿二會對我怎樣的威脅,更像是在發洩我心中的憤恨和不滿;為了讓他成為真正的人渣,我必須成為他惡劣行徑的受害者。除了遭到背叛所感到的憤怒和羞辱,我當時并沒有什麼其他的想法;但也正因為親眼見證了人性的黑暗,我才徹底地放棄了讓阿二或者任何其他人帶我逃離一切的念頭。自那之後,阿二在我的記憶中便一直都是這樣的一個人渣角色,但既然如此,為什麼在生日前夕的這個晚上,忽然浮上心頭的人,會是他呢?
人的記憶,似乎有它們自己的運作方式,一個你三十年來一次也沒有想起過的人,會在你四十五歲生日時,沒來由地從記憶深處被挖掘出來,你無法確定腦海中所重演的情節和畫面有幾分是真實,幾分是妄想和被扭曲的真相。而腦中同時重溫這段記憶的,除了四十五歲的我,還包括了十五歲的那個我;現在的我,心裡好奇有沒有可能阿二認為只有他在我的心目中變成人渣,才能逼我放棄離家出走的念頭?或是他覺得只有那樣,才不會耽誤了我的人生?而當年的那個我,則依舊憤恨地將阿二視為人渣,堅持不原諒他卑劣的行為。一晃眼,三十年過去了,阿二如今身在何方?此刻又是過著什麼樣的生活?我矛盾地感到好奇。如果當年真的和阿二離家到處流浪,今天我會在哪裡?又會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呢?我不敢進一步想象。
然後我才赫然發現,四十五歲的我和十五歲的自己,距離原來這麼近,距離原來這麼遠。
寫得很好,祝生日快樂。
謝謝張導。
阿二在你15歲時.就幫你上了寶貴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