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呆望著螢幕上空白的新記事,我對於要由何處下筆開始撰寫關於羅馬的故事,著實掙扎了好一會兒。 太過考究,怕會降低了自己寫作和讀者閱讀的樂趣;太過隨興,又怕會遺漏了什麼重要的資訊。 但轉念一想,多虧了網路時代的便利,這篇我與羅馬的故事,其實也不必一次寫完;每隔一段時日要是想到了什麼有意思的內容,就不定時地補上一些;如此一來這些旅行的故事,增減修補個幾回以後,總也能累積出些讓人滿意的內容。 心念至此,便再無罣礙;未來的寫作模式該要是量優先於質,趁腦袋還算清楚的時候,趕緊將異鄉的回憶給逐一書寫下來。 畢竟,若是少了這些旅行的故事,我的生活就真的乏善可陳了。
羅馬的大名,早在我仍記不住八國聯軍究竟是那八國的童稚歲月,便已經有所聽聞。忘了是歷史還是地理老師,又或者兩人都曾說過同樣的話:
「條條大路通羅馬。」
初中是我人生最叛逆的一段時光,因此不光是國英數充耳不聞,便連歷史、地理基本上也大多是在睡夢中度過。 雖然那段放縱的青春在學業上交了白卷,但關於羅馬,倒還有些模糊的印象。
Elizabeth Gilbert 的《一個人的旅行》書中,嘗試為每個城市找一個適合的字眼來加以形容,例如紐約是 achieve,梵帝岡是 power,而羅馬則是 SEX。 這與我對羅馬的第一印象並不相符,或許是因為我頭幾次造訪都是因為工作的關係,記憶中的羅馬非但沒有 SEX,反倒充滿了 Chaos。
當飛機降落在李奧納多.達文西國際機場後,我的身體不由自主地開始微微顫抖;不論我如何地壓抑,胸口那股莫名的亢奮便猶如摻了薄荷糖的可樂般,噗唰地在一瞬間噴發,灑滿了全身上下。 在跑道上滑行了近十分鐘後,我的情緒慢慢回復到平日的冷靜狀態;從上衣口袋中掏出了登機證看了一眼,28A,我的座位號碼,恰好也是我第一次遇見羅馬的年紀。
我閉上眼開始盤點自己對羅馬所知道的一切,義大利的首都、鬥獸場、梵帝崗、許願池…。 雖然已經旅行過許多地方,但和羅馬相遇對我來說,仍具有一定程度的特殊意義。 自那時起我便已經知道,即使不往許願池裏丟錢幣,我也一定會再回到羅馬;而旅行,將會成為我人生中無法分割的一部分。
當車子駛進羅馬市區,我開始對窗外的景象感到困惑,因為一切看起來是那麼的普通、尋常,卻又極端地不協調。 牆上、商店鐵門上、街道上…到處都是醜陋的塗鴨,這些是與藝術毫不相關的情緒宣洩,是不管店東重新洗掉幾次都會再被亂噴一通的妥協與無奈。 我與羅馬的首次近距離接觸,似乎沒有預期中的浪漫;但就像所有的關係不見得每次都會一見鐘情,我深信羅馬的精彩之處,正等待著被發現。
和大部分人一樣,我設法將旅遊書上標有星號的景點全塞進了在羅馬停留的短暫期間,但像那樣集郵般的觀光方式,之後證明其實毫無意義。 離開羅馬的那個清晨,我不由自主地感到迷惘,好奇身體裏那股黑洞般的空虛感究竟是從何而來?為什麼在飛機初著陸時的期待和雀躍在經過了二天以後,會變成了難以名狀的失落?
「條條大路通羅馬。」他們總是這麼說。但問題是,那在到了羅馬之後呢?
二十八歲的我帶著滿腹的疑問離開了羅馬,心想會不會是因為我沒看過奧黛麗.赫本主演的《羅馬假期》,所以就連面對特萊維噴泉(Trevi Fountain)的許願池都產生不了共鳴? 明明已經把清單上的景點全走過了一遍,為什麼還是有種仍遺漏了些什麼的感覺?
「為什麼會感到這般失落?」在開往威尼斯的火車上,我反覆思考著這個問題。 答案,卻要在好幾年後重訪羅馬時,才終於明白。

西洋藝術的起源,一般認為是由希臘、羅馬時期開始發展;當羅馬帝國征服了整個地中海後,希臘的雕刻和建築成為了當時最受歡迎的藝術風格。隨著帝國的版圖不斷擴張,希臘式的宏偉建築和雕刻也隨著羅馬的強盛在整個西方世界散佈開來。 而羅馬時期最具代表性的創新,便是學會用「拱 」來設計出不同功能的建築。 事實上建築師的英文 Architect 或者建築的英文 Architecture 的字首,皆是 Arch (拱);因為在那個時期,一個建築師其實就是懂得如何利用「拱」的專家;而建築,便是一門由「拱」所構成的學問。
一直要等到了入行的第五年左右,我才開始對西洋美術史產生濃厚的興趣;雖然不確定是在和羅馬相遇之前或之後,但我逐漸明白,那股強烈失落感的源頭,是一種對感動的飢渴和匱乏。 我希望除了 Fun (樂趣) 之外,旅行的過程中也能有 Find (探索) 和 Feel (感受)。 為了讓自己能夠更加入戲,我開始接受和藝術相關的訓練;而越是深入,便越是著迷。 「美」這件事,於是有了不同的風貌和詮釋;旅行的層次,也隨著我的逐漸成熟而豐富了起來。
站在鬥獸場的廣場上,我望著眼前這座已經存在了超過二千年的歷史建築,看著羅馬人如何將「拱」的藝術發揮到極致;能夠容納五萬人的環型競技場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古蹟,也是最早上演暴力美學的場所。 比起建築物本身的宏偉,鬥獸場真正讓人感到血脈噴張的部分,其實是二千年前真實上演的人獸鬥血腥場面。 這樣的情景在今日開化的社會當然不會被允許,但正如人們對韓劇《來自星星的你》中外星人滯留地球,擁有超能力又和大明星談戀愛的情節感到著迷一般,市井百姓們透過戲劇來體驗那些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遇上的事物。有時,劇中人物最主要的功用,就是投射出你我腦海中的各種遐想,代替我們去完成許多做不到或壓根不敢去做的事。 都敏俊和千頌伊的外星人戀情、半澤直樹的加倍奉還、羅馬鬥獸場上的角鬥士,追根究底都只是人們為了暫時逃離現實的娛樂方式。
回想著電影《Gladiator》中的畫面,鬥獸場的壯觀,是五萬名觀眾齊聲嘶吼時的震天價響和競技場內的刀光劍影、黃沙飛揚。 在場內上演的,不單只是輸贏,而是生或死,kill or be killed。 為了生存所使出的各種手段,則讓每一次演出都充滿了戲劇張力。無怪乎當民心越是不安時,羅馬君王便越熱衷於舉辦競技比賽。 抬頭望了望這座二千年前為了完美呈現暴力美學的古蹟,羅馬工藝中最常見的拱,由希臘引進的柱;今日改上演歌劇的鬥獸場仍然是羅馬最具象徵性的表演場所。
廣場上穿著角鬥士服裝的街頭藝人用帶著腔調的英語找遊客一起拍照,偌大的鬥獸場本已不易入境,此刻還要把角鬥士也給拍進去;只見拿著相機的遊客不斷地變換姿勢,直到整個人五體投地後,才不甘心地瞇著眼一面檢查結果,一面向角鬥士勉強比出 OK 的手勢。 我在一旁看著覺得有趣,但也感到可惜,因為這些「假」鬥士們分散了許多人們的注意力;存在了千年的鬥獸場,成了單純用來拍照的背景。那個叫不出名字的道具人,卻會成為許多人日後對於鬥獸場最主要的回憶。

在旅行的途中,團友經常會問我需不需要幫我也拍一張照片;不管以前是否已在同樣的地點拍攝過,我總是會答說「謝謝,我已經拍過了」來加以婉拒。 雖然不是特別討厭入鏡,但近幾年來在拍照這件事上卻逐漸有了不同的看法。在旅行的過程,我最想記錄的是那些能讓我有所感觸的事物,如果找不到適當的主題拍攝,那就乾脆收起相機,專心地去尋找和感受隱藏在每個細節裏的微弱訊號。
「如果只能挑五張照片來講述關於羅馬的回憶,我該怎麼選擇場景?」
旅行,其實是一種減法的藝術;只有當你停止用相機記錄回憶的那一刻,回憶才真正開始在你身上發生。 我仍然喜歡攝影,但更讓我著迷的,卻不再是一貫美麗的畫面,而是影像本身所傳達的訊息和故事。 我不確定這能不能算是一種 Soul Searching,但當我數年後再回到羅馬時,已經不再感到失落;因為旅行的目的不再是征服,而是探索。 每當發現一件新的事物或過去不曾察覺的有趣故事時,便會像尋獲了一件新的寶貝一般,可以開心上一整天。 更讓人感到振奮的,是旅行不再侷限於一段特定的時間或場所,而是開始以不同的形式被無限延續下去。 羅曼羅蘭的《米開朗基羅傳》、費里尼的《 La Dolce Vita》、奧黛麗赫本的《羅馬假期》、丹布朗的《天使與魔鬼》,不管是小說或是電影,我對羅馬的探索並沒有因為離開羅馬而停止;恰恰相反地,我開始更加留意任何能夠幫助我了解她的一切事物。
貝尼尼的雕塑、萬神殿裏的拉斐爾墓、聖彼得教堂的大圓頂、西斯汀禮拜堂的壁畫、廣場上的巴洛克噴泉、台伯河邊的天使橋和河對岸的古堡…,羅馬是一部充滿張力的舞台劇;因此在這裏真正重要的,並不是參觀些什麼,而是你打算演出什麼樣的角色?
All roads lead to Rome.
我在走遍了大半個地球後又一次回到了這座永恆的城市,羅馬城裏的一切依舊;被完全遺忘的,只有我們這群總是短暫停留的旅人。 鬥獸場前廣場賣暴利礦泉水的小販瞧著像是同樣的一個人,戴著頭盔的羅馬士兵則似乎有點長胖了…
僅管我從沒有和道具人拍過照,但似乎我對鬥獸場的記憶也和許多人一樣,不知不覺中被他給佔去了不少。
「My friend, remember me?」
「Uhm… Yeah?」
「Group photo, remember?」
「Oh~ that!」
看來,我與道具人所擁有的回憶,比我所希望的,還要多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