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知活了大半輩子,才赫然發現原來人不如猴。猴子都知道人生苦短,能早一刻將果實吞下肚,自然是早一刻的好;既然每天果實的總數是一樣的,那為什麼要刻意推遲享受的時間?萬一在夜晚來臨之前便意外身亡或是被逐出猴門,豈不就少吃一粒果實了?
我曾經聽過不少關於推遲享受的論點和主張,談的多半是這些克制的行為最後能夠帶來的各種優點和好處,有些內容似乎蠻有道理,有些則難免稍嫌偏頗,但整體來說皆具有相當程度的說服力。至少我過去一直認同推遲享受的主張,甚至懷疑自己屬於斯多葛派(Stoicism)禁慾主義的信奉者。
年過四十以後,對於生活的態度則開始出現了劇烈的變化。如果朝、暮是人生的第三、第四個 20 年,而三和四是人生一輩子可以用來享受的時間,那我現在和猴子的看法一樣,覺得朝四暮三比起朝三暮四要來的更理想。
我並不是不顧一切地只求活在當下,而是和這些長期被誤解為傻蛋的猴子們一樣,在明白了“總數”反正就是這麼多的前提下,比起充滿不確定性的“暮”來(60~80 歲),我更應該把資源投入到“朝”上頭去(40~60 歲)。換句話說,我七分之四的財產應該規劃在六十歲前用掉,然後只留下七分之三來養老。
環顧周遭,認識的長輩多屬於“朝少暮多”的類型,一輩子算計、節省;可到頭來總計花在自己身上的,往往連七分之一都不到。如果財富是輕鬆便賺到手的,花不完倒也罷了;但若是辛苦點滴積攢下來的,把絕大部分留到暮年使用,除了兒孫會對你的無私奉獻(遺產)感恩戴德之外,在你自豪了一輩子的“精明”這一層面上,其實還不如那些懂得朝四暮三的猴子。
相反的,身邊的年輕人則大部分屬於“朝六暮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類型。我偶爾會不由自主地羨慕他們,因為我和他們一樣年紀的時候,從來不懂得如何享受生活,也沒有為自己在工作以外的領域留下太多回憶。青春的歲月,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你就算願意付再多錢,也買不回來。但儘管如此,朝六暮一還是過於失度了,為了四十歲以後可以擁有隨自己的喜好過日子的實力,我更多時候會覺得他們應該開始信奉斯多葛派禁慾主義,並且練習推遲享受的能力。
雖然不公平,但不管是朝三暮四還是朝四暮三,基本上都必須是“有產階級”才需要去考慮的問題。
希望讀到這篇文章的人,都能和我有同樣的“花錢”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