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為在雜誌上讀到一篇相關的採訪報導,於是對越南裔美國小說家阮清越(Viet Thanh Nguyen)於 2016 年獲得普立茲獎的小說處女作《The Sympathizer / 同情者》產生了高度興趣,本來打算搭配著其他還沒讀完的英文小說每週讀一點,但後來由 HBO 根據該書改編所拍攝的影集四月中旬正式上檔了,為了趕在影集播完前先把書看完,因此便決意先暫停其他小說的進度,好一鼓作氣地把這本給先結束掉。
書雖然還沒讀完,但進度已大幅推進,剩下的另一半料想這週應該就會讀完了,因此依舊把週一和週二的午後留給 The New Yorker 雜誌,並決定把在閱讀的過程中,突然被書中某段內容所喚醒的陳舊記憶好好地紀錄下來。那是一段描述小說主人公觀察在舞池中跳舞的男男女女的畫面,當我讀到 cha-cha 這個字時,腦海中突然浮現了一個疑問,我,還記得怎麼跳恰恰嗎?接著我閉眼凝神,試圖重現自己年輕時在舞廳裡隨著香港男團草蜢的音樂忘情地跳恰恰的模樣,但不論我如何面目猙獰地嘗試將這幅畫面從記憶深處擠出來,得到的成像依然是一片空白。於是我改變策略,開始回想最後一次跳恰恰是什麼時候,才驚訝地發現,人生好像就只有初中迷惘的那個階段曾經跳過恰恰,之後即使還是偶爾有和朋友去夜店的機會,卻再也沒有跳過恰恰了(現在的夜店裡,還有人跳恰恰嗎?)。
恰恰這兩個字,於是就像用來觸發被催眠的人進入某種狀態的「提示」般,讓我不由自主地想要回憶那段荒唐青澀的失落歲月;我又是在什麼樣的契機下,才會在那個本應該用功讀書的年紀,學會了怎麼跳恰恰的呢?循著模糊記憶的線頭深入探索,我突然想起了一個叫智弘(或者是志宏?)的國中同班同學來,他跟我一樣,是個讓師長們搖頭嘆息的問題學生,因此我們自然而然地便成了一起吸菸、翹課和逃學的酒肉朋友。當時智弘最讓我感到羨慕的,是他有一個年紀比他大的姊姊,所以他有很多比他年長的朋友可以帶他出去玩,而在他們會去的娛樂場所中,又屬舞廳最令我嚮往。因此某次當他問我週三的淑女之夜要不要一起去「皇朝」跳舞時,我激動地忘了應該保持一貫的冷酷形象,用發顫的嗓音回覆他「好啊!」。或許是那晚在舞廳裡見識到了智弘熟練的舞姿吧,完全不會跳舞的我,心中湧起了一股想要和眾人一起在舞池裡跳恰恰的強烈欲望,我的恰恰,若沒記錯的話,就是差不多在這之後沒多久學的。
我和智弘認識的時間並不算長,我們在國一升國二分班時被分到同一班而相識,在國二升國三時我和弟弟因為不愛唸書,所以都選擇了讀技藝班,他進了我原本想選的日本料理班,我則被迫只能進金銀鑄造班。因此自從升國三以後,我和智弘便也慢慢開始疏遠,他似乎依舊持續著他的舞棍人生,我則幾乎再也沒有跳過恰恰。換句話說,我其實這輩子一共只有極短暫的時間曾經熱衷過跳恰恰這件事,那為什麼當我在書中讀到 cha-cha 這個字時,會觸發這般難以言喻的情懷呢?接著弟弟的臉龐浮現腦海,原來我好奇的不是自己記不記得怎麼跳恰恰,也不是為什麼會想學怎麼跳恰恰,而是對當年那個本應該給弟弟做榜樣,鼓勵他用功讀書,不要虛度光陰的兄長,不但沒有扶他一把,反倒拉著他一起沉淪;如果當年我可以更成熟,更懂事一點的話,或許他就不用和我一起虛擲掉寶貴的青春時光。但我也不禁好奇,經過了這麼多年以後,不知道他還記得怎麼跳恰恰嗎?還有,當年我們是一起學的嗎?
從那個嚮往進舞池裡和眾人一起跳恰恰的年輕孩子,到現在每天從早到晚幾乎都在看書的中年大叔,不知不覺間人生已經走了好遠好遠。弟弟後來雖然沒有和我一樣幸運地重拾對書本的熱情,卻得到了更值得擁有的東西,就是一個幸福美滿,並且充滿了愛的家庭生活。但年輕時沒能給他當好榜樣,是我此生最大的遺憾之一,為了向他表達由衷的歉意,我考慮等他五十歲生日的時候,幫他跟太太請假,然後帶他去舞廳一起跳恰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