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不是一篇開箱文。
去年七月帶團去非洲坦尚尼亞看動物大遷徙前,我曾猶豫過是否要買一台鏡頭焦段可達 300 mm 的數位相機,能夠望遠的單眼長鏡頭其實我本來也有,但疫情後把塵封許久的單眼相機連同長短鏡頭都一併送給了台南的同鄉後輩,因此手邊能用來拍照的,便只剩下手機了。之所以感到猶豫,是認為自己已經淡出領隊工作,因此設備的投資報酬率將明顯地不如過去;而單純作為興趣來說,似乎也沒有強烈到會為了想拍出好照片而必須擁有精良設備的地步,所以我起初是暗自盤算著,不然只靠手機來矇混過去。
好不容易拿定了主意,C 卻傳訊跟我說希望可以找機會側拍一些團員活動時的照片,好請當地業者印出來後,放入作為禮物的手工相框內。聽完她的請托,便明白還是得為了這趟非洲行買一台相機才行,但要買哪一種呢?笨重的單眼首先被排除,但輕便的隨身口袋機型能滿足遠距拍攝的需求嗎?上網將各種眼花撩亂的評測胡亂看過一輪後,最後選了 Sony RX-100 這款長期熱銷的相機,一來我腦海中記得第一次去南極時貴導也帶了一台 RX-100 作為速拍時的選擇,理由極具說服力;再者這款相機自那之後便不斷進化,最新的 Mark 7 則一舉將鏡頭的焦段提升到 200 mm,雖然拍攝遠處的動物可能還是稍嫌不足,但用來拍景拍人則綽綽有餘。專家們異口同聲地認為這款相機最主要的缺點,是價格太貴,意思是和類似規格的他牌產品相較之下,不甚划算;但我最在意的,是買來的東西合不合用,價格倒是其次,因此為了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選擇焦慮,我毫不猶豫地便上網訂購了一台。
或許是過去曾有很長一段時間使用的是中階的單眼相機吧,我對於 RX-100 所拍出來的照片並沒有懷抱太大的預期,心想只要拍得到,然後拍得清楚就可以了。而多虧了這小巧身軀裡的長焦段,在大草原上馳騁的點滴回憶也因此有了遠近交疊的層次感。我不禁思忖,會不會正因為相機不夠厲害,於是才有了可以放鬆地欣賞週遭環境正在發生的一切事物的從容和餘裕?透過鏡頭保存下來的長頸鹿,和記憶裡那頭曾和我四目相交的長頸鹿,哪一個會在多年以後依然留存在胸臆之中?記得身旁的負責駕車兼導覽的 Chris 曾對我說,長頸鹿是非常差勁的父母,所以你看遠處那幾頭正在奔跑的長頸鹿,落在最後頭的便是他們的孩子,如果不小心沒能跟上,大概就會成為獅子的晚餐。我試著去拍攝長頸鹿親子間的畫面,但牠們實在距離車子太遠了,於是我貪婪地望著這群邁著芭蕾舞般優雅步伐的大小長頸鹿朝一望無際的天邊奔去,然後我突然有所領悟,生命中某些感動的片刻,除了腦中的記憶之外,沒有任何其他加以保存的途徑。不管相機拍下的是靜態的照片或動態的影片,捕捉到的都只是你所經歷的驚奇和感動的一小部分,因此與其拍下一張走了味的照片,倒不如從一開始就沒有這張照片,這麼一來長頸鹿奔跑的畫面便能用詩意的節奏牢牢地刻畫在我的腦海中。當然,這也有可能是我為設備蹩腳所做出的詭辯。
從非洲回來以後,重新恢復了每日窩在圖書館啃書的尋常生活,只出動過一次的 RX-100 也自此被收進了防潮箱裡,一如預料地開始了它的冷宮生活。直到不久前因為要去頭城訪友,才想起來是不是該讓它也出來透透氣?雖然本來就預期平常使用的頻率不高,但卻沒料到從非洲回來後竟會連一次也沒有;於是考慮是否要乾脆拿去網拍賣掉,或著下次回台南時當禮物送給老弟的孩子。因為不打算拍照,最後去頭城時還是決定不帶相機,畢竟就算反悔想拍的話,也還有手機可以用,所以也就索性不帶了。儘管如此,被打入冷宮的 RX-100 卻也因緣際會地再次引起了我的關注,我赫然發現一件過去從未留意過的事情,這台 Sony RX-100 M7 的處境,從某個角度看過去時,居然跟我有很大程度的相似!
不論是在職場或是生活的領域中,我似乎從來都沒有達到過世俗定義的「傑出」,那是一種只能用來仰望的標準。而就如同這台被我不經意冷落的 RX-100 那般,我可以勝任絕大多數的工作,也能夠在單調沉悶的生活中保持步履的輕盈,但卻也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便被這個世界一點一點地遺忘。於是我不自覺地對它產生了同情,也對它產生了好奇。我心想如果我能找到重新喜歡上它的理由,是不是就也同樣能喜歡上平庸的自己?若是能為它在生活中找到一個合適的位置,是否便也能為自己找到更多存在的價值?儘管連我自己想來都覺得可笑,但我總忍不住產生幫助這台 RX-100 就是在幫助自己的荒誕念頭,我想去嘗試那些我還不知道的功能,我想去提升自己操作它的技術,我想用它去拍攝不起眼的尋常瑣碎,好提醒自己用心留意鏡頭之外的生命精髓。
於是我將它從防潮箱裡取了出來,改放到經常會帶出門的背包中。我知道即便如此,真把相機拿出來使用的場合恐怕還是不多,但那其實一點都無所謂,帶它出門本就只是為了讓自己起心動念,引誘自己去尋找生活中的美好,並且敦促自己也該努力成為別人生命中的一段美好。
帶著 RX-100 出門數日,共只拿出來用過一次,拍了三張照片,兩隻野貓。牆頭上閒坐打盹的貓咪或許不想理睬我,但和牠在後山的不期而遇無疑為我帶來了剎那的美好,因此獲得被以 RX-100 進行拍攝的資格。本來還想拍攝路邊某顆盛開的櫻花樹,但猶豫了兩秒後作罷,貓下回重逢什麼時候無人知曉,但樹反正會一直在那,今天錯過了,隔天再來便是;更何況那滿枝鮮嫩的粉紅雖然動人,卻又和週遭樸質和緩的色調相斥,於是美得有些做作,美得有些不自然了。
尋找,是我在非洲大草原上產生的深刻領悟。原來不只人總是不停地在尋找些什麼,塞倫蓋堤平原上的各種動物也總是在尋找,找水,找食物,找同伴,找配偶。向著天邊地平線奔去的不論是長頸鹿、斑馬還是牛羚,駕著車在後方窮追不捨的旅人們真正在尋找的,或許一直都是自己,那個無法停下,卻又不知道究竟在尋找什麼的自己。於是我想起來最近在紐約客雜誌某篇文章上讀到的一個句子:
You’ll never know what you are looking for, if you never start to look for it.